關于進一步整頓東昌湖水面秩序的公告
東昌湖水域餐飲船只、船臺所有權單位或所有者:
自2019年至今,按照《聊城市水環境保護條例》、河(湖)長制整治“四亂”工作的標準要求,我們對東昌湖、運河城區段的水上餐飲船只、船臺進行清理取締,還湖于民。截至目前,已經對我單位管理范圍內的餐飲船只及船臺進行了集中清理和關停,其中部分船只、船臺違反了東昌湖水域經營和管理的有關規定,侵犯了我單位對東昌湖水域的管理權。為進一步整頓水面秩序,我公司現公開告知:
東昌湖水域餐飲船只、船臺所有權單位或所有者應于2021年2月5日17:00前來我公司對接,提供船只相關證明材料;并于2021年2月24日17:00前將船只、船臺自行從當前停放區域拖離水面,運出東昌湖濕地公園和我公司管轄范圍。如在該限期內不能完成船只、船臺清理的,我公司將采取措施、視為無主廢棄物品處理,以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,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船只、船臺所有權單位或所有者自行承擔。
特此公告。
聯 系 人:孫慶新 聯系電話:18506357967
聊城東昌湖運營管理有限公司
2021年1月28日
2021年1月29日 17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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